开启辅助访问 天气与日历 切换到宽版

横岗眼镜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Close
查看: 2679|回复: 0

90后涉黑套路贷“女老大”获刑25年当庭痛哭

[复制链接]

11

主题

11

帖子

120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20
发表于 2019-11-7 16:01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1月5日,安徽合肥一名28岁的“套路贷”涉黑团伙女性组织人与她领导的十几名男性成员一起接受法院宣判。该女性因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,获刑25年,在现场掩面痛哭。
迫使受害人签空白合同 堵锁眼、摆花圈、殴打以恐吓还债
据中国庭审公开网,11月5日下午,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杨春燕、张云磊、沈全桃等15名被告人开庭审理,案由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诈骗罪、聚众斗殴罪。
据合肥市公安局此前发布的消息,1991年出生的杨春燕对该团伙有绝对的控制力,系组织者和领导者。
法院审理查明,该黑社会性质组织,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通过使用“套路贷”的方式,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双倍借条、空白房屋租赁合同等协议,制造虚假给付资金的银行流水、虚增被害人债务,以服务费、上门费、砍头息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,肆意认定违约,使被害人背负高额的虚假债务。
该组织在催债过程中组织多人多次采取殴打、上门滋扰、胁迫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、堵锁眼、破坏门锁、用油漆喷字、在被害人家门口摆放花圈、撒尿、强行闯入室内、故意显露纹身等手段,威胁、纠缠、辱骂、恐吓被害人及其家属,侵占被害人财物。
法院判决,被告人杨春燕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;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14年7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;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官方抖音号发布的现场视频显示,该名女子与十几名男子一起接受审判,掩面啜泣。
逼迫受害者过户家人房产 为催债绑架未成年人
合肥市公安局此前发布的信息显示,2016年初,杨春燕在合肥注册成立安徽韬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,利用公司名义,从事非法放贷、讨债活动,实施抢劫、绑架、诈骗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经核实,该团伙实施刑事犯罪案件38起,警方公布了两则典型案例。2016年11月,被害人韩某通过他人介绍到韬辉公司借款1万元,实际到手7700元,月利息每月1500元。之后韩某按月支付月利息共计16500元。2017年8月,嫌疑人张俊打电话要韩某在2天内将1万元本金还清,韩某无力偿还,张俊便认定其违约并索要2万元。同年8月,该团伙多人来到韩某家中,连续十天滋扰其妻子及两名未成年孩子,并将两个孩子强行带至公司,逼迫韩某妻子借款还钱。
2016年底,受害人宋某因偿还债务被其他小额公司人员介绍到韬辉公司借款,宋某实际借款7.9万元,期间还款4.2万元。杨春燕通过认定其违约、计算双倍借条、违约金、过虚假流水等手段将债务累计至35万,后伙同他人逼迫宋某将其外婆名下价值100多万元的房产过户到同伙名下,使得宋某60多岁的母亲和80多岁的外婆被迫外出租房。
采写:南都见习记者 林子沛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 需要先绑定手机号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
在线客服